这个问题涉及到数学中的倍数和因数的概念。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倍数和因数的定义。
倍数:一个整数能够被另一个整数整除,那么它就叫作第二个整数的倍数。
因数:整数a除以整数b(b≠0) 除得的商正好是整数而没有余数,我们就说a能被b整除,或b能整除a。a称为b的倍数,b称为a的因数。
现在,我们来看题目中的表达式“217=3”。
这个表达式似乎有误,因为217除以3的结果是72余1,而不是等于3。
如果题目想表达的是“21÷7=3”,那么我们可以根据这个表达式来分析21、7和3之间的关系。
根据倍数的定义,因为21÷7=3,我们可以说21是7的倍数。
同样地,根据因数的定义,因为7能够整除21,我们可以说7是21的因数。
然而,题目中的“21是倍数,7是因数”这种表述是不完整的。
正确的表述应该是:“21是7的倍数,7是21的因数”。
因此,对于题目中的原始表达式“217=3”,它是不正确的。
但如果我们按照“21÷7=3”来理解,那么可以说21是7的倍数,而7是21的因数。
所以,不能简单地说“21是倍数,7是因数”,因为这样的表述没有指明是哪个数的倍数或因数。
正确的表述需要明确指出倍数和因数所对应的具体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