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教育机构的纠纷规定中只注明了仲裁,首先你可以尝试与教育机构进行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你可以根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相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在申请仲裁的过程中,如果你认为某些合同条款属于“格式条款”并且“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机构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比如一些培训机构的“概不退款”等条款,你可以在协商或仲裁过程中提出这些条款无效,因为它们可能违反了《民法典》的相关规定[^52]。
此外,如果仲裁结果仍不能让你满意,你也可以考虑通过司法途径进一步维权。在整个过程中,保留与教育机构的所有交流记录和证据将有助于你的维权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