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制教师通常被认为是编外人员,因为他们与公办学校的事业编制教师不同,没有事业单位的身份,也没有与之相关的福利待遇。
他们的工资和保障都由用人单位(通常是学校或教育培训机构)自主确定和承担,与公办教师的薪酬待遇和保障有很大的差别。
此外,合同制教师的聘用也不具备编制教师的稳定性和长期性,因为他们的聘用周期通常只有一年或两年,需要不断地续签合同。因此,可以说合同制教师是一种类似于编外人员的教育从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