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社会保险条例的规定,个人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补缴,但是补缴的时限一般为距离未缴纳之日起不超过3年。因此,广东省社保断交十年的情况下,一般来说是不能补缴的。但是具体情况还需根据当地的具体政策和规定来确定,建议您咨询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相关部门,以获得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