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目录范围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 药品目录:包括国家或地方医保基金支付的药品和国家或地方医保基金支付的限额类药品。
2. 诊疗项目目录:包括国家或地方医保基金支付的诊疗项目和门诊特殊材料。
3. 医疗器械目录:包括国家或地方医保基金支付的医疗器械和国家或地方医保基金支付的限额类医疗器械。
4. 服务设施目录:包括国家或地方医保基金支付的医疗服务设施和部分基本医疗保险专项资金支付的医疗服务设施。
5. 定点医疗机构目录:包括国家或地方医保基金支付的定点医疗机构和订单式定点医疗机构。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医保目录范围可能略有差别。同时,医保目录还有一些限制和规定,如对于某些项目的限定范围、支付标准等,需要具体了解当地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