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机失事遇难者能获得的最高赔偿金为40万元人民币。但事实上,国内航空遇难的旅客获得的实际赔偿金额往往会多余原规定的40万赔偿限额。
在2000年发生的武汉空难中,当时的法定赔偿限额为七万元,但遇难的乘客每人都得到了12.5万元人民币。而在2010年伊春空难中,当时的法定赔偿限额为40万元人民币,但事实上遇难者每人分别得到了96万赔偿金,创下中国民航史飞机失事赔偿的最高额。
除了以上描述的受伤或死亡所赔付的金额外,航空公司还需加上旅客飞机托运行李的赔款最高限额两千元,随身携带行李的赔款最高限额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