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留汽车车牌号的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在办理转移登记或注销登记后6个月内提出申请。
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3年以上。
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满足以上条件后,车主只需按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流程办理原机动车的报废手续和注销登记即可,在车辆排废、注销登记后的半年内提交保留号牌申请书,以及原机动车的报废证明、对应号牌的机动车注册登记资料交到车管所。车管所会审查资料,符合条件的车主将收受《机动车号牌保留通知单》,并在半年后的指定时间到车管所领取“旧”号牌。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建议您咨询相关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