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规定,上市公司为了筹集资金或者其他合法目的,与券商签订协议进行配股时,应该按照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拿出不超过10%的股份。具体规定为:上市公司拟配股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0%,且单次配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这也意味着,上市公司所拿出来的股份不会超过其总股本的10%。
券商配股时还需提供足够的担保金及流动性风险担保金和清算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