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存款自愿原则。公民是否参加储蓄,参加何种储蓄以及在哪家银行或者金融机构储蓄,应由其本人自由选择。银行应提高服务质量,改善服务态度来吸收存款,不得采取强迫、欺诈的办法吸收存款。
2.支取自由原则。银行应当及时、无条件的保证存款的兑现,不得压单、压票或者强收手续费,以及其他不合理费用,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3.存款有息原则。商业银行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存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存款利率,并予以公告。应当保证存款本金和利息的支付,不得拖延,拒绝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
4.存款账户原则。银行账户是存款人存款的基础,存款人必须开立存款账户,并按照规定的流程办理开户手续。
5.存款保密原则。银行有责任保护存款人的存款安全,不得非法泄露存款人的存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