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失业补助金时间为毕业后第二年的1月至6月。每月10日(遇公休日顺延)前,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报到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困难家庭证明文件、档案或相关证明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经办机构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