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验征收指税务机关对便于查验的纳税单位和个人,在应税货物出厂、出运、到货、进场时查验,以核定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内应纳税款数额的一种税收征收方法。
这种方法主要适用于生产产品、经营商品货物有据可查的单位和个人。
采用这种方法缴税的纳税人在产品出厂、出运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取各项产品的“查验证”粘贴在包(件) 上,并按规定缴纳税款; 对个体工商户采购的商品便于查验的税务机关可采取到货或进货时查验的方法,以进控销征收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