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营业税转型为增值税试点实施方案,营转营是指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原有营业税征收范围内的商品或劳务,依照规定享受增值税税负留抵退税政策,并按规定重新确立增值税纳税人身份的一种制度安排。
因此,营转营的原则是在同一市的原营业税征收范围内进行再划分,不能跨市转移。如果企业需要在跨市场转移,则需要重新申请新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和纳税地点,依据地方规定进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