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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使出具的欠条具有法律效力,应遵循以下原则:
标题:欠条的标题一般由文种名构成,即在正文上方中间以较大字体写上“欠条”两字。也有的在此位置写上“暂欠”或“今欠”字样作为标题,但这种标题正文则在下一行顶格写12。
正文:欠条的正文要写清欠什么人或什么单位什么东西、数量多少,并要注明偿还的日期12。
落款:落款要署上欠方单位名称和经手人的亲笔签名,是个人出具的欠条则需署上立欠方个人的姓名。并同时署上欠条的日期。单位的要加盖公章,个人的要加盖私章12。
注明双方当事人及立据日期:在欠条的最后,需要注明双方当事人及立据日期12。
此外,为了保证债权人的利益不受损害,欠条的内容还应包括欠款人与债权人的法定全名;欠款的具体时间和欠款原因;欠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还款的具体时间及付款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