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1日
1.实施时间自2022年9月1日起,在全省正式实行以居民身份证替代老年人优待证。
2.工作安排
终止办理老年人优待证。各地老龄办(卫生健康委)要及时协调将“老年人优待证办理”从政务服务事项中撤出。自2022年9月1日起,各级政务服务单位不再受理老年人优待证办理服务。
实行双证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