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人民政府为行政区域,财政收入分为地方财政和上级拨款。根据规定,南海的地方财政归属于佛山市,由佛山市政府统一管理和使用。而上级拨款则归属于广东省。
因此,南海的财政收入一部分归佛山市,另一部分则归广东省。这样分配是为了保障地方和上级财政的独立运行,同时充分利用资源,推动城市发展。